谁动了我的“版权”

  • 发布时间:2007-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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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动了我的“版权”

雨花台中学高一(13)班李慧 指导老师:周文明

这是个灯红酒绿的都市,这也是个乌烟瘴气的都市;这是个和谐稳定的家园,这也是纷争四起的家园;这是个文明健康的场所,这也是肮脏危险的场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呢?原因是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隐私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等。今天,我们来谈谈版权。

什么是版权呢?有关资料显示,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既然与法律有关,违反者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公民也应当遵守这项法律规定。

小东的爸爸是某家音像制品公司的老板,近来生意十分不好,他很着急。有一天,他看到小东在家里看碟片,于是就问“这是哪里买的?”小东回答“爸,小区大门口啊,5块钱一盘,很便宜的”。小东的爸爸顿时瞪大着眼睛吃惊的问“5块钱?盗版碟吧?”小东不以为然,“是啊,正版的太贵了,很多人都会选择这样便宜的盗版碟呢!”小东的爸爸直摇头,“这让我们正版的产品去喝西北风啊!”

过了一会儿……

“爸,你快出来啊,这是怎么了,碟怎么放不出来了?”看了一半电影的小东向爸爸的屋子里叫唤。“嘿嘿,知道什么是盗版了吧,质量无保障!”小东的爸爸冷笑道,“迟早有一天盗版商们会尝到苦果子的!”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消费者常常因为购买了便宜盗版的商品而影响到使用,所以消费者们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要被表面的廉价而蒙蔽了眼睛。另外,也不要去轻易去盗用他人的版权。

临近高考的王明担心高考作文写不好会直接影响到他的总分,于是,两个星期前他就背了一篇好作文,心想考试的时候可以随机应变一下,也能那个高分。没想到的是,因为文章很优秀被刊登在报纸上,不巧被原作者发现,以盗用版权的名义将王明告上法院。王明不仅在高考中失利,而且还背上了盗用版权的黑名,这让王明后悔不已。

这也告诫我们,千万不要随便使用别人拥有版权的作品,这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法律麻烦,作文还是自己写的好。任何事情只有经过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出来的才会更有价值,一味借鉴他人作品的人缺乏创意和自信,这是不能被现代社会所肯定的。

 繁华中我们寻找宁静,孤寂中我们寻找慰藉,徘徊中我们寻找坚定,迷惘中我们寻找方向,生活中我们寻找版权!

 若隐若现有人在说:“谁动了我的版权?”那是充满嘲讽,充满斥责,充满恐惧的声音……那么我希望这种声音只是一种警戒,慢慢地,慢慢地……它会离我们越来越远,因为我们不需要提醒,版权的一切都已经深刻的留在我们脑海中。

 版权就象征着诚信,在任何一个领域,一个有诚信的人都会赢得他人的尊重。无论出生贵贱,无论背景优劣,诚信将是一个人的名片,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大写的人。

 做一个让自己觉得骄傲的人吧,拒绝盗版,拥护版权,让这个都市真正的灯红酒绿,让这个家园真正的和谐稳定,让这个场所真正的文明间健康。